未成年人初領身分證之年齡可分為未滿14歲及14歲以上,依年齡不同攜帶文件規定不同,惟皆需本人至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
- 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需由法定代理人共同辦理,倘法定代理人一方無法共同辦理,應出具他方同意書。
- 滿14歲之人,由本人親自申請辦理。
- 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有照片之學生證、護照)。
- 最近2年內符合國民身分證規格彩色二吋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 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同意書(法定代理人若為雙方,則未到之一方需附同意書)。
- 規費:新台幣50元。
- 自103年7月1日起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身分證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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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