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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徙登記(住址變更、同址分合戶)-由戶長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預留區域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要從其他區(縣市)將戶口遷來本區(遷入登記)。
  2. 要從其他區(縣市)將戶口遷來本區的人現在人在國內沒有出國(人在國外者不得辦理遷徙登記)。
  3. 要全戶遷入(戶口內所有人都要遷入)。
  4. 要遷入他戶(依附於他人戶內)。
  5. 由戶長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誰要來辦 受戶長所委託之人。
要到哪辦 遷入地的戶政事務所。
要帶什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由戶長及所有遷徙者事先寫好的委託書。
  2. 受委託人及所有遷徙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尚未領證者免) 。
  3. 受委託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4. 遷出地及遷入地的戶口名簿。
  5. 須換證之所有遷徙當事人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或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及換領國民身分證的委託書、印章(換領國民身分證規費每張50元)。。
  6. 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或授權書(貼心叮嚀1)。
  7. 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
貼心叮嚀
  1. 如由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者,他方人在國內者須附他方之同意書。他方人在國外者須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授權書。他方人在大陸地區者須附經海基會驗證之授權書。
  2. 人在國外者不得辦理遷徙登記。
友善列印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瀏覽人次:2709 人  更新日期:11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