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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領國民身分證-當事人可以親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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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舊證換新證(現在拿的身分證是舊式的國民身分證要來換領新式的國民身分證)。
  2. 當事人為年滿14歲之未成人(只有14歲到19歲)。
  3. 當事人可以親自辦理。
誰要來辦 當事人本人。
要到哪辦 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要帶什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當事人的舊式的國民身分證正本。
  2. 當事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3. 當事人符合內政部規範製作國民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當事人原身分證之相片掃瞄建檔取像日期如係2年內,且經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相符者,得直接列印該檔存相片製作身分證,無須準備新照片)。
  4. 原則上無須工本費,但是如果沒有繳回舊式身分證時,須繳交工本費每張新臺幣200元。
貼心叮嚀
  1. 當事人戶籍遷出國外者,須先辦理恢復戶籍登記後方可辦理換領國民身分證。
  2. 舊式國民身分證破損嚴重或相片無法辨識者,請攜帶貼有相片,並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
  3. 相片規格: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 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友善列印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瀏覽人次:10721 人  更新日期:10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