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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手冊-基本資料欄位說明

預留區域
  • 卡號:目前於卡片正面印製,前面2碼為英文代號後面14碼為數字,共計16碼,並有條碼輔助。(舊卡外觀:隱藏於IC卡內晶片,於印卡時由系統自動帶出。)
  • e-mail:此電子郵件信箱是本憑證管理中心用來通知憑證用戶訊息之聯絡管道,日後若欲修改此聯絡信箱,請至憑證管理中心網站上自行線上更改。
  • 用戶代碼:
    1. 日後如需線上進行『PIN碼鎖卡解碼』、『IC卡停用』、『IC卡復用』等網路申辦事項時,都將須輸入用戶代碼來確認身分。為避免因忘記用戶代碼而無法進行線上鎖卡解碼等憑證作業,建議申請者妥善保存此使用手冊,並不得將用戶代碼洩露給他人。
    2. 申請者倘若遺忘用戶代碼時,請攜帶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及憑證IC卡,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修改用戶代碼』。
  • e-mail寫入憑證:(自106年7月3日由民眾自行上網申請)
內政部自然憑證管理中心為配合GRCA2憑證植入Mozilla Firefox瀏覽器信賴清單之憑證作業規範,確認e-mail寫入憑證之有效性及正確性,並維護憑證用戶權益,自106年7月3日憑證管理中心將預設e-mail不寫入憑證,憑證用戶申請自然人憑證後,若有使用安全性電子郵件簽章功能需求,需自行上網申請e-mail寫入憑證作業(憑證管理中心網站\憑證作業\Email寫入憑證 項下申請),憑證管理中心受理申請案件時,將以e-mail傳送1組驗證碼予該憑證用戶,憑證用戶應透過該驗證碼進行驗證並完成e-mail寫入憑證作業。(舊卡方式:申請自然人憑證用戶已將所留的e-mail信箱寫入晶片(寫入憑證)內,則可使用Microsoft Outlook及Outlook Express(有提供S/MIME郵件)所提供之數位簽章安全性電子郵件功能。日後用戶欲修改為「不寫入憑證」設定,須本人攜帶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及憑證IC卡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公布憑證:申請自然人憑證用戶已公布憑證,則將更有利民眾於政府網路申辦服務上更快速查詢相關資料。為兼顧保障個人隱利及網路認證便利性,目前僅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末4碼與憑證序號及e-mail信箱公布,日後用戶欲修改為『不公布憑證』設定,可自行上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變更此設定。
  • 手機號碼:101年4月12日新增手機號碼欄位。

瀏覽人次:3852 人  更新日期:106-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