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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證明-由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籍在這房屋的人)親自前來辦理

預留區域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要申請的門牌座落在本區。
  2. 以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籍在這房屋的人)為名義申請人。
  3. 由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籍在這房屋的人)親自前來辦理。
誰要來辦 房屋現住人。
要到哪辦 門牌座落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要帶什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房屋現住人的國民身分證。
  2. 房屋現住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3. 門牌證明規費每張新臺幣20元。
貼心叮嚀  
友善列印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瀏覽人次:1367 人  更新日期:10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