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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證明-由房屋所有權人(擁有這房屋的人)親自前來辦理

預留區域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要申請的門牌座落在本區。
  2. 以房屋所有權人(擁有這房屋的人)為名義申請人。
  3. 由房屋所有權人(擁有這房屋的人)親自前來辦理。
誰要來辦 房屋所有權人。
要到哪辦 門牌座落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要帶什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房屋所有權人的國民身分證。
  2. 房屋所有權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3. 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正本(貼心叮嚀)。
  4. 門牌證明規費每張新臺幣20元。
貼心叮嚀
  • 房屋所有權狀正本或最近一期完稅之房屋稅單正本或第一類建物謄本正本(六個月內)。
友善列印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瀏覽人次:2487 人  更新日期:10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