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憑證手冊-相關應用

關於自然人憑證應用──不可不知的兩三事
  • 因自然人憑證儲存於IC卡晶片上,所以必須與IC卡讀卡機相互配合才可以使用,這就如同磁片必須搭配磁碟機使用,才可讀取磁片裡的資料是一樣的道理。當您使用憑證進行應用服務申辦查詢時,都必須在安裝有讀卡機的電腦上,插入憑證IC卡才能完成身分的驗證。申辦查詢結束時,也請切記將顯示畫面關閉並取出憑證IC卡,以維護您的個人隱私資料安全。
  • 一般應用服務皆可直接在網站上進行申辦查詢,但部分應用服務於第一次使用時,系統會要求您安裝所需之軟體或元件以進行申辦及查詢,例如網路報稅等,請依照各應用服務網頁上之說明進行軟體或元件安裝後,方可正常進行應用申辦及查詢。
  • 使用自然人憑證請務必先於電腦安裝HiCOS卡片管理工具,以利憑證進行簽章認證及資料加解密等功能。
  • 憑證有效期限長達五年,敬請妥善保管您的憑證IC卡。如有遺失或損毁而需重新申辦憑證時,仍比照初辦憑證IC卡酌收工本費用新台幣250元【如工本費有變動時,仍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公告為主】。
  • 為了提供憑證用戶更優質的服務,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設有免付費客服電話(服務時間為7:00~23:00)。
    憑證用戶如有自然人憑證相關應用疑難時,請致電客服專線0800-080-117,將有專人協助您處理。
 
電子化政府已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之應用服務
※各項應用服務內容,請參閱專屬網站之<<應用服務>>專區,網址:https://moica.nat.gov.tw/link_1.html
 
問答集
  • Q1:如何確認憑證IC卡有效並顯示其有效內容?
    您可以連結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上進行查詢,網址:https://moica.nat.gov.tw/(憑證作業/查詢憑證簽發情形)可查詢憑證狀態內容資訊。
  • Q2:公布憑證對於實務應用上有何影響?
    1. 公布憑證可以促進憑證流通應用的可靠及方便性。就憑證的實務應用來說,公布憑證的用意可以分為二方面:(1)提供他人驗證本人簽章的正確性。(2)使用加密電子文件時,可安全傳送加密郵件,以確保只有真正的收件者才可以解密文件。
    2. .不論是驗證簽章或是加密文件的應用,都必須先取得本人或是他人的憑證才可進行應用,簡單來說憑證是要散布出去,才能發揮它的功效的。而憑證的取得方式有兩種:方法一是由憑證簽發機構提供一個可信賴的查詢方式,以適當的存取控管,讓使用者可自行上網取得所需的憑證;方法二是由個人在需要進行上述兩種應用前,自行傳送憑證給對方。而此種不公布憑證的作法必須自行由憑證IC卡中讀取憑證,再自行做憑證的傳送,這在實務上應用上是較不方便的。
    3. 本所為推廣電子化政府【網路資通安全】使用,MOICA保密郵件暨應用說明操作手冊下載 下載網址http://moica.nat.gov.tw/download/File/20121026001v3-1.pdf。,歡迎下載參閱。
  • Q3:已選擇公布憑證與否後,要如何的做更改?
    欲變更是否公布憑證,可上網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插入自然人憑證IC卡之後,選擇(憑證作業/線上更改憑證公布作業),即可進行憑證公布與否的修改。
  • Q4:若自然人憑證IC卡損毁,應如何處理?
    若憑證用戶曾持有憑證IC卡,但是因為損毁而無法使用,就必須申請新的憑證IC卡。在申請之前,請用戶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臨鄰近之戶政事務所,先將損毁之憑證進行廢止,然後再申請新的憑證IC卡。
  • Q5:若申請人卡片遺失,被他人所拾取,卡片內資料是否能竊取出來?
    憑證用戶之IC卡內存有一金鑰對,此金鑰對是卡管中心以安全控管機制驅動IC卡後,在IC卡內部自行產製,且金鑰對產製完畢後,其私密金鑰將無法由IC卡中匯出。除私密金鑰外,IC卡內的資料皆為可公開的資訊,所以自然無被竊取的問題。
  • Q6:若發現憑證IC卡遺失時該如何處理
    1. 若發現憑證IC卡遺失時,用戶請儘速至專屬網站申請憑證暫時停用,網址:https://moica.nat.gov.tw/(憑證作業/憑證停用),以用戶代碼及IC卡卡號進行暫停使用。或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停用或廢止,以防止憑證IC卡被他人盜用。
    2. 若因憑證遺失而選擇廢止憑證,並重新申辦憑證者,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不可委託代辦),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廢止並重新申辦憑證。此外提醒您,重新申辦 憑證時,須酌收IC卡工本費新台幣250元 【如工本費有變動時,仍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公告為主】。
  • Q7:要如何申請憑證暫時停用(復用)?
    • 用戶可選擇下列方式辦理:
      1. 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停(復)用。
      2. 至專屬網站辦理停(復)用,網址:https://moica.nat.gov.tw/,點選(憑證作業/憑證停【復】用),線上辦理需輸入用戶代碼及IC卡卡碼做為身分驗證依據,如忘記或遺失用戶代碼則請至戶所辦理用戶代碼變更。
  • Q8:憑證到期了,要怎麼辦?
    1. 由於憑證管理中心所簽發憑證效期,是依憑證政策所給定的最長效期,因此不允許所簽發的憑證進行展期,以維護金鑰對的安全。
    2. 憑證到期則必須以新的金鑰對重新申請憑證,民眾可於憑證到期前二個月,或於憑證到期後,比照新申請的程序辦理。
  • Q9:個人資料變更時,要怎麼辦?需要重新購買IC卡嗎?
    1. 憑證用戶因憑證內含記載項目之變更,如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後位數為4時有申請變更身分證字號),原憑證必須先申請廢止或由憑證管理中心自動廢止。重新申請憑證時,須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臨櫃辦理。註冊窗口在收到憑證申請後,將進行身分鑑別程序,以作為判定是否同意簽發新憑證內容之依據。此時如要申請憑證時,需收取IC卡工本費250元,辦理方式如同首次申辦。
    2. 當憑證用戶身分證字號或是姓名作變更時,憑證管理中心將逕行廢止憑證。 用戶如要再使用憑證,則需以變更後的姓名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進行憑證的重新申請,申請憑證時,需收取IC卡工本費250元,辦理方式如同首次申辦。
  • Q10:申辦憑證時所留的E-mail信箱如有變更時,要怎麼辦?
    若是電子郵件地址變更而憑證用戶沒有使用安全性電子郵件功能(單純通訊使用),可直接至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網址:https://moica.nat.gov.tw/(憑證作業/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直接進行修改。假使您申辦之初,尚有選擇將電子郵件信箱記載於自然人憑證內,以做為安全性電子郵件用途的話,現今若欲變更憑證內所記載之電子郵件信箱,由於牽涉憑證得重新簽發之故,所以必須用戶本人持身分證正本親臨戶政事務所等憑證註冊窗口辦理變更才行。辦理電子郵件地址變更,毋需重新購卡。
  • Q11:個人憑證變更時,需要重新購買IC卡嗎?
    倘若憑證用戶欲更動寫入憑證內之電子郵件信箱時,可持原憑證IC卡及身分證至鄰近戶政事務所進行憑證內容變更,而毋需重新購卡。另IC卡上印有姓名及卡號等個人資訊,若憑證用戶有變更姓名或身分證字號時,則需重新購買IC卡方能申請一張新的憑證。
  • Q12:IC卡是否可以作電子郵件的加解密功能?
    用戶申請憑證時若有將電子信箱寫入憑證,將可提供憑證用戶於Microsoft Outlook及Outlook Express收信軟體(有提供S/MIME郵件)中使用加密郵件功能。如欲使用此項功能,請先至專屬網站:https://moica.nat.gov.tw/(IC卡管理工具/環境檢測)下載 『憑證匯入工具MOICA_HiCOS_Setup』應用軟體(因需相關配合使用的應用軟體才能有資料加解密、認證的安全),其安裝步驗請用戶參閱網頁上的安裝說明。
    ※更多的問與答(常用問答集),請參閱憑證管理中心網站上之說明內政部自然人憑證專屬網站https://moica.nat.gov.tw/fa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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