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登記
身分登記_協議離婚登記
發布日期:
104-07-24
類 別:
戶籍登記
詳細內容:
在國內協議離婚請攜帶兩願離婚書、雙方戶口名簿、及雙方身分證、印章、
最近2年內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或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
雙方當事人需親自到場辦理。
在國外協議請攜帶經駐外單位驗證兩願離婚書、雙方戶口名簿、及雙方身分證、印章、
最近2年內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或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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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協議離婚請攜帶大陸所核發之離婚公證書,並經海基會驗證後及離婚證,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
最近2年內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或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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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國人與外籍人士及大陸、港、澳地區人民離婚者須攜帶外籍人士(護照)及大陸(國民身分證)、港(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澳(國民身分證或護照)等證件。
以上繳驗文件皆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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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8258 人 更新日期:11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