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結婚\/離婚證明書-當事人親自辦理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由當事人(要請領結婚/離婚證明書的人)自行辦理。
當事人。
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要請領結婚/離婚證明書的人的國民身分證。
申請人的印章。(簽名亦可)。
規費每張新臺幣100元。
當事人須成年人有行為能力者。
戶政電腦化後爰以當日申請當日核發原則,但核發資料須人工查證時,應於2個工作天內核發。戶政電腦化前爰於申請後3個工作天內核發,但核發資料須人工查證時,應於6個工作天內核發。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瀏覽人次:1640 人 更新日期:11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