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憑證-外來人口如何申請自然人憑證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外來人口如何申請自然人憑證。
申請者為外來人口。
申請者年滿18歲。
本人
親至移民署任一服務站辦理。
攜帶居留證於移民署服務站臨櫃提出申請。
於移民署服務站臨櫃申請完成後,請於15日內持申請單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址:
https://moica.nat.gov.tw
點選 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個人化網頁專區 / 外來人口申請自然人憑證查詢,透過居留證號碼及申請單上的用戶代碼登入後,以信用卡線上完成付款,未於時間內完成繳費之訂單,系統會自動刪除申請資料。刪除後如仍有使用需求,需至移民署任一服務站重新辦理。
使用外來人口憑證時需要搭配「可上網之電腦設備」及「IC智慧卡讀卡機」。電腦作業系統: WINDOWS尚有提供更新之作業系統、瀏覽器建議Internet Explorer 8.0以上。
憑證有效期限為五年,敬請妥善保管憑證IC卡。如有遺失、損毀或因故廢止需重新申辦憑證時,仍比照初辦憑證IC卡,本人攜帶居留證,親至移民署任一服務站辦理,並酌收新台幣275元(含IC卡工本費250元+郵寄費用25元)
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IC卡為客製化卡片,卡片上已印製申請人姓名及有效期限屬於個人專屬卡片,故繳費製卡完成後即無法退費。
為讓申請者能更快收到卡片,完成繳費後即同時進入製卡流程並印製收件人信封,故繳費製卡後,申請時填寫的資料即無法更改。完成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繳費作業後,如於台灣本島內寄送,約10個工作天收件;離島收件時間延後2-3天(限國內郵遞)。
如因居留證被註銷者,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將主動廢止已申請的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
申請憑證後如有辦理居留證號碼變更者,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將主動廢止已申請的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請於資料異動後3個工作日,比照初辦憑證IC卡流程,親至移民署任一服務站重新辦理。
如辦理國籍變更為中華民國且在台灣設有戶籍者,如仍有憑證使用需求,應另外申請本國人自然人憑證,請於資料異動後3個工作日,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IC卡工本費250元親自至鄰近之戶政事務所專屬櫃檯辦理自然人憑證。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將使用您所留之聯絡資料,發送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相關訊息及活動資訊給您,如您聯絡之E-mail信箱有變更,請持有效的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IC卡,登入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個人化網頁專區進行「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為增加憑證流通與安全郵件使用之便利性,將預設憑證為公佈狀態,並將E-mail寫入憑證之中。用戶如欲變更預設狀態,可持有效的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IC卡,登入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個人化網頁專區進行「線上更改憑證公佈作業」修改。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瀏覽人次:5689 人 更新日期:11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