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登記-要改名登記當事人為年滿20歲之成年人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改名當事人為成年人。
誰要來辦 要改名之當事人(成年人改名不得委託)。
要到哪辦 自104年7月1日起改名當事人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同時申請撤銷原姓名變更(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登記,應向原辦理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要帶什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改名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 所有因當事人改名而需要一併換領之關係人(配偶及子女)國民身分證。
  3. 當事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4. 改名當事人及關係人(如不同戶籍地的配偶或子女)的戶口名簿及其戶長出具換發戶口名簿之委託書(換發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
  5. 須換證之當事人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或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6. 換領國民身分證規費每張50元。
貼心叮嚀
  • 僑居國外國民可由駐外館處核轉改名者相關文件至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核定。
友善列印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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