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記-由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親自前往辦理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由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親自前往辦理。
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
新生兒欲申報出生至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的國民身分證。
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的印章(簽名也可) 。
出生證明書(請父母雙方在出生證明書下方之從姓約定欄約定從父姓或母姓,並簽名或蓋章) 。
新生兒欲申登之戶口名簿。
子女從姓約定書(出生證明書上已約定者免附) 。
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
新生兒之父或母符合本市
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者,請備妥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請領補助費用。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瀏覽人次:11454 人 更新日期:11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