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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由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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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所委託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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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欲申報出生至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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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 由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事先寫好的委託書或授權書 ,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
- 受委託人的國民身分證。
- 受委託人的印章(簽名也可)。
- 出生證明書(請父母雙方在出生證明書下方之從姓約定欄約定從父姓或母姓,並簽名或蓋章)。
- 新生兒欲申登之戶口名簿。
- 子女從姓約定書(出生證明書上已約定者免附) 。
- 建議攜帶委託人之印章。
- 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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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兒之父或母符合本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者,請備妥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請領補助費用。
- 委託人在國外者,請出具經駐外館處認証的授權書。在大陸地區者,請出具經海基會認証之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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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