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恢復戶籍-由戶長親自前來辦理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原本在國內設有戶籍,但因主動申請遷出或出境超過二年而被代辦遷出,入境後要申請恢復戶籍。
由戶長親自辦理。
戶長。
想要恢復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戶長及所有入境要恢復戶籍的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尚未領證者免)。
戶長的印章(也可簽名) 。
想要恢復戶籍遷入地的戶口名簿。
當事人的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或入國證明文件(須蓋入境章)。
須換證之當事人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或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
製作國民身分證及換(補)領戶口名簿之規費(貼心叮嚀1)。
建議攜帶申請恢復戶籍者的印章。
同址恢復戶籍且領有新式國民身分證者免換證,初、換領證每張規費50元,補證每張規費200元。遺失補領或初領國民身分證者,若為成年人應由本人親自辦理,換(補)發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
未曾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若為成年人應由本人親自辦理,若為14歲以下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 ,但當事人需至戶所核對人貌(法定代理人雙方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辦理),14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得親自辦理。
當事人符合內政部規範製作國民身分證規格為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或
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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