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恢復戶籍-於他戶恢復戶籍(依附於他人戶內)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原本在本國有設戶籍,但因出境超過二年而被代辦遷出登記,現要回國申請恢復戶籍。
要恢復戶籍的當事人為成年人。
由當事人自行前往辦理(非戶長)。
打算於他戶恢復戶籍(依附於他人戶內)。
要辦理入境恢復戶籍登記的當事人。
想要恢復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入境要恢復戶籍的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尚未領證者免) 。
當事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
想要恢復戶籍遷入地的戶口名簿 。
當事人的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或入國證明文件(須蓋入境章)。
須換證之當事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須符合身分證規格)當事人符合內政部規範製作國民身分證規格為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或
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
製作國民身分證規費(貼心叮嚀2)及換(補)領戶口名簿。
同址恢復戶籍且領有國民身分證者免換證,初、換領證者每張新臺幣50元,補證者每張新臺幣200元。遺失補領或初領國民身分證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 。換(補)發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
未曾領新式身分證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
當事人符合內政部規範製作國民身分證規格為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或
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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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9651 人 更新日期:11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