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因應97年5月23日起結婚登記制上路,民眾若要在假日辦理結婚登記,可以事先向戶政事務所提出預約。
本市其他各戶政所連絡電話:
新竹市北區戶政 03-5152020
新竹市香山戶政 03-5388639
新竹市北區戶政 03-5152020
新竹市香山戶政 03-5388639
- 假日結婚登記注意事項:
- 依內政部規定,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前項指定之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之辦公日。
- 結婚日為非辦公日,當日僅受理與結婚登記相關案件。
- 預約方式(請於登記日前2個辦公日向本戶政事務所預約,以利事前連繫及人力調度。)
- 臨櫃:應於結婚登記日前二個辦公日完成預約(例如預約星期六或星期日者,請於星期四之上班日(8:00-17:00)前完成預約)。
- 電話、網路、傳真:應於結婚登記日前二個辦公日完成並遞送本預約單,並經戶所確認後始完成預約。
本所預約單連結:非 辦 公 日 申 辦 結 婚 登 記 預 約 單(表單)
- 結婚雙方當事人應於當日預定辦理時間親自至本所辦理結婚登記,超過預定時間15分鐘者,本預約即自動取消。
- 取消本預約,請於上班日提前通知本所。完成預約而未於預定時間至所辦理者,30日內不得再申請預約。
- 傳統節日(春節、清明、端午、中秋)戶政事務所考量人力調度及書證控管,得不受理預約。若有特殊需要於傳統節日預約結婚登記者,請於登記日3個辦公日前,直接與戶政事務所聯繫,經戶政事務所確認人力調度與系統連線無誤後,例外予以受理。
- 重大選舉日確定時,各區戶政事務所均會於網站公告相關日期。
- 天然災害無法事先預知公告,是否上班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為準。預約當天如遇人事行政總處或新竹市政府公佈停止上班,則本預約自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