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7年8月13日起戶政事務所跨機關通報,新增「死亡登記同時辦理亡故者健保退保通報服務」,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可同時一併申請亡故者健保退保通報作業服務。
- 申請人(亡故人家屬)赴各戶政事務所完成死亡除戶登記後,除申請人不同意通報者外,均會向健保署通報以死亡日辦理退保,家屬無需另洽健保署辦理。
- 已向健保署通報亡故者逕辦健保退保者,依附亡故者參加健保之眷屬僅需轉知亡故者所屬投保單位(公司行號、職業工會或農、漁會)知悉,並自亡故當月起不計收健保費。亡故者健保以被保險人身分加保,如有依附亡故者投保的眷屬亦會隨同轉出,無需再行申辦。該等眷屬應儘速依適法身分辦理健保加保作業,並以轉出日銜接加保,以避免影響健保就醫權益。
- 亡故者經通報由健保署逕辦退保者,隨同依附轉出之眷屬健保應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無職業而且符合眷屬資格身分者,應依下列順序,擇一被保險人依附投保:
- 配偶或一親等直系血親
- 二親等直系血親。
- 三親等以上直系血親卑親屬。
如果無可依附投保之被保險人者,則應以地區人口身分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投保。
- 本項跨機關通報服務資料同意上傳後,隔日即會傳送健保署,健保署將依據亡故者健保投保情形約3至5個工作天完成健保退保作業,如需瞭解作業進度事項及相關問題,請洽詢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或健保署各分區業務
- 臺北業務組:電話 (02)21912006
- 北區業務組:電話 (03)4339111
- 中區業務組:電話 (04)22583988
- 南區業務組:電話 (06)2245678
- 高屏業務組:電話 (07)2315151
- 東區業務組:電話 (03)833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