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製作「子女從姓」動畫宣導。
- 民法第1059條規定(子女從姓)宣導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第1項)。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第2項)。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第3項)。
前2項之變更,各以1次為限(第4項)。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第2項)。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第3項)。
前2項之變更,各以1次為限(第4項)。
- 戶籍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出生登記當事人之姓氏,依相關法律規定未能確定時,婚生子女,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
- 「性別平等,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
- 影片名稱:子女從姓
- 發布單位:東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東區戶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08-01-10
- 類別分類:戶政類
- 影音提供單位(者):內政部戶政司
- 片長:00時01分11秒
- 版權說明:本影片為內政部所有,請勿擅自複製。
影片簡介:
子女從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