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牌補換發-因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籍在這房屋的人)沒有辦法親自前來辦理,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要申請的門牌座落在本區。
因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籍在這房屋的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受房屋現住人所委託的人。
門牌座落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由房屋現住人事先寫好的委託書或授權書(貼心叮嚀)。
房屋現住人的國民身分證。
受委託人的國民身分證。
房屋現住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門牌工本費每面新臺幣40元。
房屋現住人在國內者,須由房屋現住人事前先自填妥委託書後,交給受委託人代為辦理。房屋現住人在國外者,應由房屋現住人事先填妥授權書後,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後,交給被授權人辦理。房屋現住人在大陸地區者,應由房屋現住人事先填妥授權書後,經海基會驗證後,交給被授權人辦理。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瀏覽人次:2912 人 更新日期:11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