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動版選單
友善列印 張貼至「Facebook」 張貼至「Twitter」 張貼至「Plurk」 張貼至「Google+」 張貼至「Line」 字級: 字級設定小 字級設定中 字級設定大

◎出生登記-由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親自前往辦理

預留區域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由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親自前往辦理。
誰要來辦 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
要到哪辦 新生兒欲申報出生至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
要帶什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的國民身分證。
  2. 新生兒的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的印章(簽名也可) 。
  3. 出生證明書(請父母雙方在出生證明書下方之從姓約定欄約定從父姓或母姓,並簽名或蓋章) 。
  4. 新生兒欲申登之戶口名簿。
  5. 子女從姓約定書(出生證明書上已約定者免附) 。
  6. 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
貼心叮嚀
友善列印 ←請點選此按鈕即可將本次客製化的申辦須知列印出來 。

瀏覽人次:11453 人  更新日期:112-12-29